为促进朝阳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,引导科技、金融、商务、文化等各类中小企业走科技创新、数字化提升、“专精特新”“升规升强”发展道路,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在朝阳区集聚和成长,制定《朝阳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措施》(中小十条)。
01 激励企业提质升级
对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、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,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,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金奖励。
对新迁入或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。
对有效期满并再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励。
科技型中小企业、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通过国家高新技术认定后享受差额奖励。
对在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,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,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金奖励。
对新迁入或首次获得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,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。
对有效期满并通过复核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,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金奖励。
对新迁入或首次获得认定,及有效期满并首次通过复核的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给予最高80万元的资金奖励。
创新型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晋级享受差额奖励。
02 支持新经济新模式发展
对新迁入或首次列入官方发布的潜在独角兽企业榜单、独角兽企业榜单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、80万元的资金奖励,晋级享受差额奖励。
03 支持具备国际元素的创新创业企业落地发展
在国(境)外高等院校学习满一年以上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(来华)人员,对于其近两年新注册成立且持股权不低于30%并在知名投资机构获得股权融资的科技创新型企业,给予最高20万元落地支持。
04 降低企业研发创新成本
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,引导中小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,提升自主创新能力,研发投入达到一定标准且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,按照研发费用总额的20%予以奖励,每家企业年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05 支持企业贷款融资
对符合朝阳区产业发展方向并获得朝阳区域内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,按照单笔贷款产生利息的30%给予贴息支持,按月计算;每家企业每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连续申请贷款贴息补助、单笔贷款贴息一般均不超过两年。
06 支持企业利用多种融资方式
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、短期融资券、私募债券、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融资并符合朝阳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,按照单笔融资产生利息的30%给予贴息支持,按月计算;每家企业每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连续申请创新融资补助、单笔融资贴息一般均不超过两年。
07 支持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
鼓励企业扩展国外市场,对专精特新企业参加国家指定或全球知名的国际级大型展会,按照展位租金的30%予以补贴,每家企业年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
08 强化企业人才服务保障
鼓励企业积极引进符合朝阳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,被认定为朝阳区“凤凰人才”的,依据朝阳区相关人才支持政策,优先享受在健康管理、交通出行、子女入学、引进落户、政务服务、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。对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的人才需求,按市、区人才政策优先给予落户和人才住房支持。
09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
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长效机制,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,对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、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货物、工程、服务的款项支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,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。围绕数据安全、知识产权、市场监管、劳动用工等领域联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,以及企业权益保障工作。引导专业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,帮助解决合同履行、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。
10 完善企业服务体系
(一)鼓励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
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公共服务平台,为符合朝阳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创业、场景对接、技术转移、知识产权以及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。围绕平台建设过程中在场地租赁、线上平台搭建、软硬件购置、企业服务等所投入的成本,根据服务绩效给予每家机构总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支持,财政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的50%。
(二)鼓励载体平台培育服务提质增效
引导重点园区(楼宇)、创新创业载体、服务机构加强企业培育服务,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加强分层分类服务,鼓励开展公益性、普惠性服务活动,在政策宣讲、资质申报、手续办理、融资咨询、办公空间等全方位提供定向服务,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多样化、精准化、便捷化服务,促进优质企业集聚发展。
在培育服务的企业中,根据新认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,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。
来源:朝阳园管委会(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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